横县财政局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“青蓝计划”,为来我县工作的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子学费“买单”。
财政支持青年人才留县创业就业的措施,能有的放矢吸引更多的“金凤凰”高层次人才来横县就业发展,让其留得下,为我县发展添砖加瓦。按照横人社发﹝2019﹞20号的通知要求,为来县留县学子学费“买单”,是对自愿来县留县工作3年以上的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,其他非“双一流”高校毕业到县级以下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,按照本专科最高8000元每学年,研究生最高12000元每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补偿,已享受其他补偿政策的除外。对获得补偿学费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分服务年度发放补偿金,从到岗满一年后逐年发放,每年补偿学费的1/3,连续3年补偿完毕,从到岗服务满3年的,一次性补偿完毕。学费补偿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,由县教育局列入部门预算。
目前,横县财政局已拨付第一批“双一流”高校应届研究生来县工作学费补偿38667元,共5名“双一流”高校应届研究生获得学费补偿。